下列可以联合行文的是( )。
A.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B.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
C.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D.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共北京市委
[解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选项A、C属于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集政府联合行文,选项D属于政府与统计党委关系,可以联合行文。选项B中的关系不属于以上规定中的范围,不能联合行文。故选ACD。